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中“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和“(十八)严控工矿污染。”中“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规定,按照《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018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函〔2018〕2547号),柳州市新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018年增补企业列入。
/KDFile/file/20181224/20181224115931_5567.pdf